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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罪须知

作者:环球医学编写 来源:医学论坛网 日期:2015-02-16
导读

         刑法是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最严厉的介入,其实体和程序上必须遵循比民事法、行政法更为严格的要求。刑事实体上的罪刑法定、罪责刑相适应、一律平等原则把犯罪限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。程序上要求非经人民法院正当程序认定任何主体不得认定公民有罪,证明有罪的标准为“排除合理怀疑”(远超民事法的“优势证据”标准)。

关键字:  医疗事故 

  刑法是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最严厉的介入,其实体和程序上必须遵循比民事法、行政法更为严格的要求。刑事实体上的罪刑法定、罪责刑相适应、一律平等原则把犯罪限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。程序上要求非经人民法院正当程序认定任何主体不得认定公民有罪,证明有罪的标准为“排除合理怀疑”(远超民事法的“优势证据”标准)。

  具体到医疗事故罪,立法者也考虑到医疗行为的特殊性,更进一步把过失标准提高到“严重不负责任”,把犯罪后果限定在“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”,这都限制了医疗事故罪的适用。因此,避免医疗事故罪适用的最好办法是规范行医,而不是把它从刑法中抹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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